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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户人员范围
1、外省市生源的大专以上统招毕业生
2、唐山市内毕业生生源不在市区内的大专以上统招毕业生;
3、外市干部身份调入的人员。
二、集体户口迁入与迁出
1、市外迁入的毕业生必须持就业报到证到唐山市人事局就业指导中心开具上户介绍信,在经唐山市公安局户政处换取准予迁入证明后方可落户(注:到户政处换取准入证时必须提供与市区工作单位签定的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市内迁入的毕业生只需提供学校集体户所在派出所开出的市内移居证方可。市外调入的干部需携带人事局调配处开具的介绍信到市公安局户政处换取准入证后方可办理落户。所有落户人员需要准备5张1寸黑白大头像照片、身份证复印件2张交至市人才交流中心,由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到大里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在落户之前本人必须先去大里路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员计划生育流动证。
2、已落户人员档案关系转出时,户口关系也必须同时转出。否则,将停止办理有关户口方面的业务。户口关系转出时,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迁户介绍信,在到大里派出所办理迁户手续。 市内迁出需出具迁入方接收证明,市外迁出需持外市公安局户籍部门开具的准迁证明。
三、集体户口管理
1、集体户口只为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人事代理人员提供服务,落户人员家属户口不能存放;双方户口都在集体户口中,其子女户口也可落入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中。
2、办理结婚登记、升学、出国等事项需要户籍证明的,需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复印户口页,并加盖市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3、落户人员必须服从市人才交流中心计划生育管理。
四、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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